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雍正五年五年,諭內閣:修舉水利、種植樹木等事,原為利濟
民生,必須詳諭勸導,令其鼓舞從事,方有裨益,不得繩之
以法。若地方官員因關係考成,督課嚴急,則小民轉受其
擾矣。著直隸學臣轉飭教職各官,切加曉諭,不時勸課,
使小民踴躍興作。若地方官員怠忽不加勸導,或有逼勒
過嚴者,著學臣稽察奏報。三路巡察御史,亦著善於勸
導,悉心稽察,如地方官有奉行不善之處,即據實奏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