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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月,勅:『如聞天津橋未通往來,百官以舟檝濟渡,因茲傾覆,兼踣泥塗。自今文武百官,三日一趨朝,宰臣即每日中書視事。』
同光四年正月四年正月,勅:『自京以來 [1] ,案:此句疑有脱誤。幅圜千里,水潦爲沴,流亡漸多。宜自今月三日後,避正殿,減常膳,撤樂省費,以答天譴。應去年經水災處鄉村,有不給及逃移人户,夏秋兩税及諸折科,委逐處長吏切加點檢,並與放免,仍一年內不得雜差遣。應在京及諸縣,有停貯斛斗,並令減價出糶,以濟公私,如不遵守,仰具聞奏。』
[1] 《會要》卷一一作『自京以東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