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
高级检索
事件
登录/注册
首页
水利历史文献
水利历史图片
谕旨奏章
影印资料
历史档案
碑拓
多媒体资料
标题
标题
全文
关键词
热词推荐
中国
|
黄河
|
长江
|
淮水概况
|
運河之航運工程
当前位置:
首页
>
谕旨奏章
黄河
长江
淮河
海河
松辽
珠江
西部
运河
太湖及东南
沿海
综合
行水金鉴
其他
朝代
北宋
明
清
综合
太平興國二年
十二月
太宗太平興國二年十二月
,
有司
言:『准乾德二年詔書,有敢私渡江者及舟人,盡寘於法。今江南平,舊禁未改,望如
私渡黄河例
論其罪。』從之。
阅读原文
版权所有 ©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
联系我们:罗汐:010-68545612;13121900088 张慧一:zhanghuiyi@mwr.gov.cn 010-685459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