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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禧元年五月,群牧司 [1] 判官傅蒙言:『乞於邢州鹿縣南漳河長蘆渡口造橋,通過外監鞍馬,就草地牧放,其於地理甚便。其所有長蘆渡課利錢五十六千,望特廢罷。』從之。
[1] ﹝一﹞群牧司『群』疑爲『郡』之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