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乾道二年四月四日,臣僚言:『乞鎮江府並揚州,依錢塘江例分造揚子江渡船。』詔下鎮江府、揚州相度利害以聞。輔臣以臣僚言奏,上(聞)﹝問﹞尋常如何渡江,汪澈等曰:『皆民間以小船渡載,每遇風濤,必有覆溺之患。』上曰:『此亦非小事,如何從來無人理會?』澈等欲更下各處相度利害,然後施行。從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