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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德三年三年,臨海民言:『胡、巉諸牐,瀦水灌田。近年牐壞,而金鼇、大浦、湖淶、舉嶼等河遂皆壅阻,乞爲開築。』帝曰:『水利急務,使民自訴於朝,此守令不得人耳。』命工部即敕郡縣,秋收起工。仍詔天下:『凡水利宜興者,有司即舉行,毋緩視。』已上《河渠志》